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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胎意外流产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?报销流程和头胎有区别吗?

发布时间:2015-12-15    郑州社保代理、公积金代办

 二胎意外流产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?报销流程和头胎有区别吗?在新区一家公司工作的刘女士缴纳五险一金已经好几年了。刘女士几个月前怀上了“二胎”,但上个月刚刚发生意外“小产”,身体造成了不小的伤害。当时丈夫还借了一些钱用于刘女士住院,刘女士称自己家条件不好,不知道“小产”后上的生育保险能否报销一部分?刘女士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主要是因为她怀的是“二胎”,“头胎可以享受生育险,二胎是否也能享受呢?报销流程和头胎有区别吗?”


  解释: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,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。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,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,并包括流产、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,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

  说法:根据二胎生育保险规定,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,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,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,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的待遇,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。


  【生育保险知识】天津生育险待遇调整


  自2015年1月1日起,城镇职工自然分娩、人工干预分娩、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宫产伴其他手术(指子宫肌瘤切除术、卵巢囊肿切除术、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)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,统一提高到3800元。


 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、产前检查费、计划生育手术费三项费用支付标准提高。自然分娩、人工干预分娩、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宫产伴其他手术(指子宫肌瘤切除术、卵巢囊肿切除术、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)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,统一提高到2280元。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者的医疗费,报销比例提高到6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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